根据兰州大学2026年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安排,为保证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根据兰州大学相关文件精神,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讨论和评估,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第一志愿考生拟采取现场复试的形式进行。复试成立分专业复试小组,具体执行本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工作,包括面试及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等。
招生复试录取过程中的后勤保障、技术保障、纪律检查监督等,由学院行政办公室和纪律检查小组具体负责实施。
二、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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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名称 |
分专业招生计划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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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400 |
土木工程 |
29 |
学术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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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00 |
力学 |
55 |
学术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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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703 |
地质工程 |
43 |
专业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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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901 |
土木工程 |
32 |
专业学位 |
注:招生计划中包含推荐免试和普通招考考生。本次下达计划为学校初次下达计划,后续若有追加名额,则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进行统一分配。
三、复试内容及具体安排
(一)复试对象:
1. 2026年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报考兰州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同时符合学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名单见附件1)。(为了方便联系各位参加复试的同学,请上线的一志愿考生于3月23日前加入QQ群:647474193。加群必须备注自己的真实姓名及报考专业,否则不予通过,进群后修改备注为:姓名+报考专业)
2.若有调剂需求,调剂考生复试工作统一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正式开通后组织。调剂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后续将在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二)复试内容与时间
复试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面试两个部分组成。其中,面试包括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满分100分。
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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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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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 |
16:00-17:30 |
报到 |
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凌云楼822 |
携带复试所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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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 |
9:00-11:00 |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
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凌云楼822 |
分专业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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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开始 |
面试(含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专业能力考核) |
具体地点安排报到时查看 |
分专业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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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结束即可离兰,拟录取名单会在我院网站及学院公示栏进行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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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复试期间考生可凭准考证进出校。参加以上考试的考生须提前十分钟携准考证、身份证候场,迟到十五分钟不得入场。
(三)复试费
复试的考生应缴纳复试考试费,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标准为100元/人次,由学院按学校财务管理要求统一收取,专款专用。请考生在复试报到前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扫码支付(附件2),复试考试费缴纳后不再退还,未缴费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四)报到须提交的证件
1.《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入学时查验)(原件及复印件);
4.本科阶段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公盖章;非应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5.获奖证书、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诚信复试承诺书》签字后(原件)(附件3);
7.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附件4,原件,请填写个人信息后提交);
8.考生自愿提供其他证明考生研究潜能的材料,如考生本科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以及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补充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在职考生、专项计划考生及享受国家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等,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具体参见《兰州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中相关规定。
(请参加复试的考生现场报到时按要求携带以上材料,报到时由学院进行原件核查,相关复印件需现场提交。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 =(初试总成绩÷5)×50% + 复试面试成绩×50%。
复试面试成绩 = 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80% + 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20%。
五、拟录取名单
1.根据总成绩排名和分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
公布方式:在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信息公告栏和学院网页对考生拟录取结果进行公示。如有放弃,可顺次替补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
2.不予录取的情况说明
① 不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② 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③ 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④ 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录取。
⑤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⑥ 弄虚作假、材料不真实、泄露面试试题等不诚信考生不予录取。
注:学校公布拟录取名单后,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的考生,在一个月内须与学校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六、导师确定
考生可登录兰州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官方网站提前了解学院各位导师的基本情况和研究方向,复试前进行意向填报,拟录取后按照双向选择原则确定导师。
七、体检
体检统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八、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采取函调等形式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且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录取通知书发放
预计于6月中下旬发送录取通知书。
十、信息公开公示
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中,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在学院网站(网址:https://gxy.lzu.edu.cn/)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及复试成绩等信息。复试期间如有疑问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一)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931-8915356
联 系 人:刘老师、孙老师
电子邮箱:liujie@lzu.edu.cn
办公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理工楼834
(二)学院申诉电话和电子邮箱
申诉电话:0931-8914265
电子邮箱:renzhy@lzu.edu.cn
(三)学校申诉渠道
申诉电话:0931-8912168
电子邮箱:yzb@lzu.edu.cn
研招办办公地点: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贵勤楼B304 室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有关文件执行。
兰州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2026年3月21日
附件1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2026年硕士招生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