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博士研究生质量,建立完善的优秀生源选拔机制,强化导师或导师团队在吸引优秀生源和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过程中的权利和责任,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报考兰州大学力学一级学科下的固体力学、流体力学、工程力学专业,土木工程一级学科及文物科学与技术交叉学科的普通招考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
二、申请程序
(一)申请条件
须符合兰州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https://yjszs.lzu.edu.cn/lzubsbm/
2.第一批次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8日8:00-12月25日18:00
第二批次报名时间:如第一批次报名生源不足,学院提交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学院将于2026年3-4月开放第二批次补充报名工作,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学院发布的最新通知。
3.我院一个招生年度内,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批次报名(即只准保留一条已缴费的有效报名信息)。在相关报考批次网报时间截止后,考生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已提交有效报名信息,可向学院提交申请取消报名,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继续选择报考在网报时间内的招生批次。请考生谨慎选择报考志愿和报考批次。
4.报考对象:符合学院报考要求的所有考生(不含直接攻博考生)。
5.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根据网上报名系统要求进行报名,详细情况和有关要求按《兰州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兰州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须知》的规定执行。
(三)报名考试费
根据甘发改价格〔2023〕523号收费标准,报考普通招考方式的考生报名考试费为每生300元,硕博连读考生报名考试费为每生100元。报名考试费均采取“网上缴费”方式进行缴纳。
网报时间截止前未按期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视为报名信息无效。考生报名前请自审资格,网上缴费成功后,所缴纳的报名考试费不再退还。审核工作结束后,不再接收考生任何修改、补交材料的申请。
(四)申请材料提交
所有报名材料在网上报名阶段均以电子版形式在报名系统中提交,同一类材料需按顺序合并为一个电子文档后上传(文档统一命名为考生姓名-材料类型,如王**-身份证明材料等)。各类材料一旦提交成功后不再接收补报材料,材料上传不全者,该次报名无效。若发现考生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将直接取消其考核和录取资格,并通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
1.身份证明材料
居民有效身份证:正、反面需扫描在同一文件内后上传,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
获相应学历后姓名或身份证号发生变更的考生,须同时上传公安机关出具的有关变更证明或《户口簿》对应变更页的扫描件。
2.考生学历(学籍)证明材料
(1)已获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扫描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及硕博连读考生必须提交学士学位证书;
(2)在学硕士研究生上传研究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持境外学历(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基本申请材料
(1)《兰州大学2026年报考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列表》;
(2)《专家推荐书》2份(由考生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独立填写。签名手写,其他内容手写、打印均可);
(3)《兰州大学2026年硕博连读申请表》(仅限硕博连读考生上传);
(4)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其他英语能力考试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有效);
(5)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由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的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在学硕士生(指硕博连读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可不提交;
(6)科研成果证明或获奖证书:公开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专著、专利等科研成果,以及各类科研获奖证书等材料。
4.专项计划各类报考资格审查表(报考相关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供)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名前须根据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要求,按照全国少数民族骨干网上资格审核流程填报审批信息。审核通过后,考生方可报名。详见《兰州大学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简章》;
5.其它材料
(1)一份1000-4000字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研计划书及《科研计划书原创性声明》。
(2)能证明本人科研、学习等能力的相关材料(如本、硕阶段参加的科研活动、完成学术论文等)。
(3)报考国家专项的在职考生,须提供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同意脱产在职培养。
(五)考生申请资格审查
学院成立专家考核小组,根据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对照上述各项申请条件进行基本条件审核,通过审查的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通过后,在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网站https://gxy.lzu.edu.cn/上公布(预计2026年1月初左右),请考生注意查询。申请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方可进入后续考核阶段。考生报名信息及提交材料在审核结束后一律不得修改。
(六)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确认时间预计2026年1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确认地点: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会议室(理工楼822)
3.确认对象:所有通过资格审核且申请材料评价成绩合格的考生
4.有效证件:
(1)居民身份证件原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持研究生证原件)、境外学位证书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3)提交申请材料中其他有关材料原件。
■以上证件和材料不全者,不予报名现场确认;审核发现凡之前提交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不全或有不真实者,直接取消其复试资格。
三、考核与录取
(一)申请材料考核
学院按照一级学科或者二级学科,成立申请材料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名高级职称的教师组成),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考核,并给出成绩,考核评价合格(≥60分)的考生,可进入后续考核阶段。
(二)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考核(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80%)
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与科研能力的真实性及表达能力,所有报考的考生均需参加这一环节的考核。面试考核小组不少于5位成员。为了方便各导师掌握考生的力学基础知识和科研能力,原则上凡当年接收考生的导师必须参加该考生的面试(其报考导师自动成为该考生的面试小组成员)。主要过程如下:
1.面试时间: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在30分钟左右;
2.面试内容:采用PPT形式,每位考生的介绍控制在10-15分钟(不足或超过规定时间者将影响其成绩)。内容包括:考生个人基本信息(含毕业学校、专业、发表论文等),已开展科研工作与取得的成果(含解决的主要问题及途径、主要进展及其本人的主要贡献等);博士期间的研究工作设想(结合提交的相应书面材料进行)。
3.面试小组成员提问与考生回答问题。
本项成绩满分为100分,将在参加面试的小组成员各自打分基础上平均后给出。
(三)英语听力和口语面试考核(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20%)
专业英语面试主要考核与本学科相关的专业英语运用能力,以进入博士研究生学习必备的英语听说读能力为考查重点。专业面试主要考核专业知识、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心理素质与综合素质等,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在8-10分钟左右。
本项成绩满分为100分,将在参加面试的小组成员各自打分基础上平均后给出。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党委组织参加考核的考生如实填写《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并对考生填写的考试作弊等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安排专人(包括党政干部、考核小组专家、导师等)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通过与考生面谈的方式,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并给出考核评语和考核结论。考核成绩不记入面试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
体检于新生入学报到后统一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且复检结果仍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六)录取
在学校下达给本学科当年的博士生招生指标内,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每位导师名下考生按照排名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
总成绩=复试面试成绩=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80%+英语听力和口语成绩×20%
不予录取的情况说明:申请材料考核及业务考核(含面试各环节)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申请材料弄虚作假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未经公示者不予录取。
四、其他重要说明
(一)我院不招收在职定向培养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二)招生专业目录中指导老师标“*”为合作招生导师,表示该导师与其他导师合作招生,其不独立招生。因博士生指导教师数量持续增长,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数有限,存在已列入招生专业目录的个别导师不能分配到招生指标的情况。
(三)对在报考中违反有关规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学院将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其招生各环节资格或学籍的处理。
(四)我院博士招生考核全过程不再提供相关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考生可根据报考专业和考试科目自行选择相关参考书。
(五)我校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直博生学制为5年。延长学习期限不得超过3年。
(六)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10000元/年。
(七)我院博士招生复试原则上应在同一学科门类或专业学位类别考生中遴选。跨学科门类或专业学位类别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须提出申请并经学院审核同意。
(八)成绩符合学院博士录取分数但未被原报考导师录取的考生,待学院公开征集调剂意向时,可在征得招生导师同意后,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按照上述规则进行调剂录取。
五、招生纪律
整个考核过程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考核过程实行领导和监督,并主动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和研究生院的监督,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规定。本学科任何人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及考研辅导活动(包括社会上的考研辅导活动)。严格执行回避政策,凡有亲戚当年报考博士研究生,整个招生过程均要回避,不能参加。
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有舞弊行为或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将由学校有关部门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或处分,直至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六、联系方法
学院招生网址:https://gxy.lzu.edu.cn/
联系电话:0931-8915356
联 系 人:孙老师
七、其他
如有其它未尽事宜,将按照《兰州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相关要求执行。本实施方案的解释权归属于兰州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2025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