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3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学校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强化思想理论教育,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确保教职工在“理论上清醒,政治上自觉”,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习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积极主动承担起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历史使命;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觉悟,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引导教职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提升教职工的政治理论素质;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大政方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二条 学习内容。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主要内容包括: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三)国家重要的法律法规。
(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五)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六)高等教育及相关领域知识和理论。
(七)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第二章 学习时间与形式
第三条 学习时间。政治理论学习原则上每月安排2次,每次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2学时,各党支部、系和研究所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第四条 学习形式。以集体学习讨论为主,采用学原文、专题讨论、观看视频、辅导讲座、专题报告、经验交流、调研考察等方式进行。倡导、推动教职工开展自学读书活动,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体会。积极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形式,调动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学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第三章 学习要求
第五条 各党支部及系、所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年度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并报学院党委备案。做好考勤,指定专人做好学习记录。
第六条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一般性讨论与重点引导、学习理论与研究问题结合起来,妥善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业务学习与政治理论学习的关系,学以致用、用以促学。鼓励教职工结合工作实际撰写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
第四章 学习宣传
第七条 各党支部要重视政治理论学习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宣传本支部及系所政治理论学习的动态、经验和成效;利用学校新闻网、微信、微博等媒体宣传,广泛宣传在政治理论学习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力争营造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第七章 附则
第八条 本制度由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中共兰州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委员会
2018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