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党的组织工作基本程序与要求
2005年底,学院党委制定了“党的组织工作基本程序与要求”,2008年10月进行了修订。“党的组织工作基本程序与要求”制订以来,对规范我院党的组织工作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四年来,上级党组织下发了一系有列关组织工作的文件,我院党的组织工作也发生了新的变化。为进一步适应我院党的组织工作的新要求,切实提高党支部工作水平,保持党员先进性,学院党委再一次对“党的组织工作基本程序与要求”进行了修订,印发各党支部使用。
一、组织生活
1、什么是党的组织生活?
党的组织生活,是指由党支部(或党小组)组织召开的党内会议及其他党内活动。组织生活的主要形式有: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以及上党课、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先进、参观交流、社会实践等。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有: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方针政策,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发展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总之,组织生活的形式应当丰富多彩、富有生气,内容应当紧紧围绕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这个主题。
2、我校对党的组织生活有哪些具体要求?
我校党的组织生活一般以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进行,由支部书记(或其他支委)主持,每两周一次;参加人员为本支部(党小组)全体党员,必要时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具体的时间、地点、内容、形式等由支部自行决定。
组织生活要做好纪录。学校党委组织部专门印制了《组织生活记录本》供使用。组织生活记录要记清学习内容和讨论情况,并做好考勤(《组织生活记录本》的最后附有考勤表)。
3、支部大会已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的,什么时候开始参加组织生活?
经支部大会讨论接收为预备党员的教职工和学生,在学院党委没有批准之前,还不是党员,所以不能以党员身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支部可以安排其仍以入党积极分子的身份参加党内相关活动。学院党委正式批准后,即应以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
4、来我院学习、工作的党员,在组织关系未转来之前,可否参加组织生活?
党员的工作发生变动,必须在办理调动手续的同时转移党的组织关系。因此,凡来我院学习、工作的党员,在党的组织关系未转入之前,不能在我院参加组织生活。
5、长期外出的党员怎样参加组织生活?
党员外出时间超过半年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外出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时间在半年以内的,可持“党员证明信”在外出所在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如果外出且不是固定在一个地方工作,无法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支部可根据具体情况,规定他们定期汇报。一起外出的党员在3人以上的,可成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定期过组织生活。
6、个别党员经常不参加组织生活怎么办?
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是对党员的最基本要求。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要提前通知所有党员,并严格进行考勤。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事先向支部请假。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支部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端正思想认识和态度,立即改正,切实做一名合格党员。经常不参加组织生活,且批评教育后又不改正的党员,已经不能履行党员的义务,对这样的党员,支委会研究并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可以劝其退党;对坚持不退又不能改正的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学院党委批准,予以除名。
7、持“党员证明信”的党员,怎样过组织生活?
持“党员证明信”的党员,亦即持临时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员,其党组织关系仍在原单位,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在原单位,党费也要交在原单位,但他要在所去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只是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8、教师党支部应重点做好哪些工作?
教师党支部应围绕发挥教师党员在教书育人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这个主题,着重做好以下工作: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要文件,提高思想觉悟和认识水平,不断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党员先进性;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增强他们教书育人的使命感和责任心,使党员成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等工作的模范;切实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认真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与要求,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经常听取并及时反映党员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配合学院各项工作,促进学院的建设和发展。
9、学生党支部应重点做好哪些工作?
学生党支部要围绕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个主题,着重做好以下工作: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学习,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和认识水平,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组织生活,引导党员模范遵守党的纪律,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刻苦学习,成为德才兼备的学生模范;切实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正确理解和执行党员标准及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准确了解党员和学生的思想、学习、工作状况,及时反映他们的合理要求和建议,对不正确言论和不良现象进行批评教育,协助学院加强管理工作和做好思想工作。
二、发展党员
1、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方针是什么?
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方针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其基本要求是: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切实把保证新党员质量、保持党员先进性放在首位,绝不能降低党员标准或用其他条件来代替党员标准;必须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同时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
2、发展党员有没有指标或名额限制?
发展党员没有指标或名额限制。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党员标准,把保证新党员质量放在首位。一个人能不能入党,关键考察他的思想、学习、工作表现是不是符合党员标准。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一定要严格坚持党员标准和工作程序,坚持宁缺勿滥,严把质量关。
3、党员的标准是什么?
党员标准是一个完整而系统的概念,包含三个层次的要求。一是入党资格(即党章第一条内容),二是党员基本条件(即党章第二条内容),三是对党员的具体要求(即党章第三条、第四条内容)。这三个层次有机地联系进来,构成了党员标准的完整概念。
党章第一条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党章第二条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这就是党员的基本条件,也是党员标准的核心内容。
党章第三条、第四条分别规定了党员的八项权利和八项义务,是对党员基本条件的具体化。
党章关于党员标准的规定是总体性、原则性要求,是对全党而言的,实际工作中,我们应根据所在单位工作任务和岗位,将党员标准进一步具体化。
4、对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入党,有哪些具体要求?
(1)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对工作对学生高度负责,模范遵守职业道德;
(2)主人翁意识和团队精神强,心胸开阔,善于团结;
(3)追求卓越,勇于创新,在科学、科研和技术支撑等方面成绩突出,能很好地发挥带头作用。
(4)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5、对管理干部入党,有哪些具体要求?
(1)诚心诚意为教职工服务,工作态度好,办事效率高;
(2)工作求真务实,高度负责,责任心强,成绩突出;
(3)自觉学习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科学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
(4)公道正派,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6、对本科生入党,有哪些具体要求?
(1)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成才观,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2)入党动机纯正,思想政治表现良好,能客观、理性地对待各种问题;
(3)有报负有追求,学习刻苦认真,学习成绩不断进步并处在全班中上水平,示范带动作用明显;
(4)模范遵纪守法,没有考试作弊等不良表现。
7、对研究生生入党,有哪些具体要求?
(1)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成才观,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2)入党动机纯正,思想政治表现良好,能客观、理性地对待各种问题;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学习、科研工作刻苦认真,学业成绩优秀;
(4)团结合作,遵纪守法。
8、参加了学校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就一定能入党吗?
发展党员工作中,要把重点放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上。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的内容很丰富,形式也有多种。目前,我们学校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主要有两个层面。一是由学院党委和各党支部面向全体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的初级培训,主要是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二是选送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对象参加学校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中级培训),主要是提高党性修养。
要加入党组织,必须自觉接受党组织的培养教育,但能不能入党,主要考察是不是达到了党员标准。参加学校党校的培训,只是入党的必要条件之一,不能认为参加了这类培训就一定能入党。
9、入党有哪些程序?
(1)要求入党的人应当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人称为“入党申请人”。
(2)“入党申请人”经支委会审查同意后,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对“入党积极分子”,支委会要指定1至2名党员作其培养联系人,并对他们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培训(即初级培训)。
(3) “入党积极分子”中表现比较突出的,经支委会讨论,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对“重点培养对象”,支部应通过院党委选送参加学校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即中级培训);同时,培养联系人每半年为其填写一次《申请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考察写实薄》,支部也要签署意见。
(4)“重点培养对象”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通过学校党校的培训,如果是一名团员,党支部还要征求团支部对该团员的意见(进行“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简称“推优”,如果团支部同意推荐该团员入党,就要填写“推优”表)。如果通过了团组织“推优”,经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这名“重点培养对象”就可以被确定为“发展对象”。
(5)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并填写《党员发展对象政治审查综合表》。政审合格的“发展对象”,应约请两名正式党员作为自己的入党介绍人,或请支部指定两名介绍人,同时,严肃认真地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6)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作出决议,报院党委审批。
(7)院党委在审批预备党员前要指派专人对《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与本人谈话,作进一步了解、考察。
(8)院党委会议讨论审批,并通知党支部。
(9)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一般由支部组织)。
(10)支部每半年填写一次《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写实薄》。预备期满前,预备党员向支部提出转正申请,支委会审查后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报院党委批准,转为正式党员。
10、什么时间和怎样举行入党宣誓?
党章规定,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宣誓。面向党旗宣誓,是党的传统,也是对预备党员进行的一项庄严、生动的党性教育。
举行入党宣誓,一般由党支部组织。遇有重要节日或重要活动时,也可以由学院党委统一组织。
经学院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党支部应及时组织他们进行入党宣誓,时间一般应安排在学院党委批准预备党员后的第一次组织生活会上,并作为组织生活会的第一项内容。
入党宣誓前,党支部要在会场的合适位置悬挂党旗,无法悬挂时可由两名党员举起党旗。领誓人由党支部一名委员担任。宣誓时,全体党员都应起立,面向党旗;宣誓预备党员要举起右手、握紧拳头,跟着领誓人(也要举起右手、握紧拳头)逐句宣读入党誓词,最后报出自己的姓名和宣誓日期。
11、怎样写入党申请书?
(1)一个人要求入党,必须亲自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入党申请书要把自己的思想认识及其转变过程,特别是对党的态度、认识、入党动机、优缺点及入党后的决心等实事求是地写清楚。
(2)入党的态度。一般在入党申请书的第一段要明确写出自己对入党的态度,即“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
(3)对党的认识。这部分主要包括:如何认识党的纲领和章程;如何认识党的历史,尤其是自己亲身经历过的重大历史事件;如何认识党的领导和现行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4)入党动机。要写清楚自己为什么要入党。一般地,入党动机都有一个逐步转变的过程,要写出这个过程。
(5)自己的优缺点。要一分为二地看待自己的优点和不足,要有发扬优点、克服不足的决心和措施。
(6)入党的决心。要表明自己进一步学习和工作、努力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打算、入党后的态度和决心等。
12、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1)“发展对象”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学习党章的体会、入党动机以及本人和家庭的基本情况等(可宣读《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中的相关内容)。
(2)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表明自己愿意介绍其加入党组织的态度。
(3)支委会成员(一般为组织委员)介绍政审情况,介绍支部对“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基本条件的意见。
(4)到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发展对象”表明自己对大家所提意见的态度、认识及今后的决心。
(5)以举手的方式进行表决,以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通过作出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6)支委会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支部书记签名后报院党委审批。
13、怎样填写支部大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支部大会的决议应扼要地写出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和表决的结果。主要包括两项内容:
(1)哪年哪月哪日、哪个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哪个人的入党问题。
(2)应到会和实到会党员数,其中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时同意和不同意的党员数;表决结果是否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
示例: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兰州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研究生第一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李可云同志的入党问题。大会应到党员17名,实到16名,实到会16名党员中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12名。经举手表决,11名正式党员同意接收李可云同志为预备党员。
14、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应注意哪些事项?
(1)《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是一个人入党最重要的材料,也是党员身份的证明。“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后,支部要发给其“志愿书”并指导填写1-7页应当由个人填写的内容。
(2)“入党志愿”要在“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自传”等材料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工、提炼,字斟句酌,把自己最想向党组织表达的思想写出来。其写法与“入党申请书”大致相同,但毕竟是在将要入党的时候填写的,所以,其中反映的思想认识要比“入党申请书”有较大的提高和进步,不能把“入党申请书”原原本本地抄进去。
(3)《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中“入党志愿”有篇幅的限制,要注意字数,用语要庄重、真诚、准确。其它栏目必须按照栏目的要求认真、规范填写。“志愿书”通篇要字迹工整、清楚,页面整洁,不能有涂改。
15、政审主要审查哪些情况?
对“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本人政治历史情况、政治态度,特别是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态度;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特别是在“文革”、1989年政治风波和近年来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斗争中的表现以及其它重大问题上的表现;直系亲属、与其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审时,首先要查阅档案,对档案记载清楚的,可以不作函调,对档案记载不清楚的,则必须通过院党委进行函调。
政审情况和结论要填入《党员发展对象政治审查综合表》。
16、介绍人应当做好哪些工作?
入党介绍人对党组织、对被介绍人都负有重要责任。一般应做到以下几点: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标准、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以及家庭成员和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并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3)被介绍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介绍人要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经常进行谈话,帮助预备党员不仅在组织上入党,而且在思想上入党。
17、对预备党员重点加强哪方面教育?
党支部应主要从以下方面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一是帮助他们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二是给他们分配适当的工作,使他们在工作中经受锻炼,增强党性和群众观念。三是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学习和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对他们的缺点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他们改正。
三、组织关系
1、组织关系的含义是什么?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一个人党员身份的证明及其与特定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党员隶属于哪个党组织,他就在哪里交纳党费、参加党内生活、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
2、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调动工作、参军、招工、升学、转业,从一个地区或单位调到另一个地区或单位时,需要转移组织关系。
转移组织关系应由党员本人办理。
3、我院党员怎样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
我院党员转出组织关系时,应经支部向院党委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院党委再向校党委组织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最后经校党委组织部转出。
党员转入组织关系时,要持原所在党组织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经校党委组织部转入我院党委,再由院党委介绍到支部。
4、“党员证明信”与“组织关系介绍信”有何区别?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的正式组织关系。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
“党员证明信”通常叫做党员的临时组织关系。党员外出时间较短(6个月以内),或工作流动性较大、地点不固定的,一般应开具“党员证明信”,交所去单位党组织。党员持“党员证明信”,在所去单位党组织临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因其没有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党员仍在原单位党组织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党员不按期转移组织关系怎么办?
不按期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组织观念淡薄的一种表现,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对那些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应该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限期转移。如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则要按党章规定,以自行脱党处理。
6、党员丢失“组织关系介绍信”怎么办?
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时,应妥善保管好“组织关系介绍信”。一旦丢失,要立即向原单位党组织报告。党组织应及时对丢失介绍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查明确实系本人不慎丢失,可予补办,但要对丢失介绍信的党员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
7、合同工、临时工党员是否转移组织关系?
合同工、临时工党员,一般不转移党的组织关系。如果在一个单位工作时间超过半年以上,应开具“党员证明信”;如果工作时间更长,也可以转移党的组织关系。
8、党员因私短期出国、出境或自费出国留学,组织关系怎么办?
这些党员不转移组织关系,其组织关系由原单位党组织保存。
四、党支部设置与选举
1、党支部、党小组怎样设置?
党支部要按照有利于党员参加、有利于党组织开展活动并有效发挥作用的原则设置。教师党支部一般按教学科研机构设置,党政管理干部可单设、也可与教师合设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可按班级、年级、专业、学科或科研组织设置。
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或党员比较分散时,为便于开展党内活动和对党员进行有效管理,可以在党支部内设立几个党小组。设立党小组时由党支部提出并征求党员意见后,报学院党委批准。党小组不是党的基层组织,可由党支部指定组长、副组长。党小组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党支部要求开展组织生活、管理党员。
这里所说的党员人数较多,一般是指50人以上。党员比较分散,是指党支部党员人数虽然不多,但一些党员长时间分散在距离党支部较远的不同地点学习、工作,如有三五名党员长时间在某野外实验站工作,另有三五名党员长时间在某工程建设工地工作,还有三五名党员长时间在某科研单位进修学习等情况。
2、什么情况下党支部设立委员会?什么情况下只设书记?其任期又是怎样规定的?
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
党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3年。
3、党支部委员会什么情况下进行个别调整?什么情况下进行换届选举?
党支部委员会任期未满时,因毕业、工作调动等原因出现个别委员缺额时,或因委员个人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时,报经学院党委同意后可以通过党员大会进行个别调整。
党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时,按照规定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4、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应注意哪些事项?
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必须召开党员大会,具体工作由上届支委会主持。
支委会任期届满前应向学院党委提出换届选举的报告,并提出下届支委会人数的建议。
学院党委同意换届选举和下届支委会人数后,支委会组织党员酝酿下届支委会人选,并根据多数党员意见和120%的比例提出候选人名单,报学院党委。
学院党委批准人选名单后,尽快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都要参加党员大会,但选举时只有正式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只有当到会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时,党员大会才有效。因此,必须保证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
5、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大会程序有哪些?
(1)报告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应到正式党员数、实到正式党员数,说明会议有效。同时宣布本次大会的主要任务是选举新一届支部委员会。
(2)宣布大会正式开始,全体起立,唱(奏)国歌;
(3)上届支委会总结报告三年来的工作,并请党员进行评议;
(4)对下届支委会人数、候选人简历及产生过程进行说明;
(5)提出监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并经党员大会通过;
(6)监票人检查票箱;
(7)发选票,并对填写选票进行说明;
(8)填写选票;
(9)监票人先投票,并站立票箱旁监督其他人投票;
(10)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当场计票;
(11)宣布选举结果;
(12)新当选支部书记发言;
(13)大会结果,全体起立,唱(奏)国际歌。
五、党费收缴与管理
1、党组织怎样收缴党费?
按照党章的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党费每月交纳一次,由党支部收缴。学校党委组织部有专门印制的党费收缴本供各支部使用。各支部将党费交至学院党委,学院党委集中后填写专门的交费单并存入学校财务处。交费单和财务处开具的收据要送校党委组织部查验。
2、党员怎样交纳党费?
党员以其收入的一定比例交纳党费,具体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3、我院党员怎样计算交纳党费的比例?
我院在职教职工党员,以其每月工资单中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地方津贴、生活补贴、物价补贴、知老补贴六项收入作为缴纳党费的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我院学生党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党员),每月缴纳党费2角。
4、党费怎样使用?
党费应当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党支部可以使用党费,但党员交纳的党费,先要全部上交学校党委组织部。学校党委组织部每年按一定比例返还我院党委部分党费,学院党委再分配到各支部,供各支部使用。
5、党费的使用范围有什么规定?
党费的具体使用范围包括五项:培训党员,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