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本科生班主任管理办法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的重要部署,深入践行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宽口径、厚基础、重实践、后发有力”的本科人才培养理念,提高学院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生综合素养,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为祖国现代化建设培养输送大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工科人才,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一)班主任是高等学校做好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重要力量,是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帮助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指导老师,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合格人才的有力措施的实施者,同时班主任工作也是提高教师自身思想素养和工作能力的重要环节。
    (二)班主任应由符合“四有好老师”标准,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道德情操高尚、师德师风优良,爱岗敬业,专业能力突出,关心关爱学生,懂教育、懂专业,熟悉学校、学院、学科情况和发展前景的专业教师担任。具体人选由学院学工组会同各系主任共同讨论,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后决定。
    (三)班主任的主要任务是在了解学生情况,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基础上,结合自身专业特长,重点开展学业辅导和专业思想教育,帮助学生学会如何在大学阶段学习,引导学生了解专业、热爱专业,培养学生对专业的认同感、获得感和荣誉感,营造健康、积极、向上的班级学习氛围。
二、班主任工作职责
    (一)思想政治教育。对学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集体观念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塑造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二)专业思想教育。充分发挥专业教师的专业优势和特长,利用多种形式帮助学生准确认知专业,了解行业,增强专业对学生的吸引力,端正学生专业学习思想和学习态度。
    (三)学业辅导。根据大学生学习特点,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指导学习方法,提出学习要求,引导学生刻苦学习,在班级营造努力上进的学习氛围和严肃的考风考纪。针对不同学期课程开设的特点,提前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业辅导教育。
    (四)班级管理。建立健全班级和团支部管理组织和机制,指导班委会、团支部开展工作。领导班级综合测评、评优评先和经济困难生认定等工作。对发现的学生特殊情况协同年级辅导员共同处理。
    (五)完成其它学校和学院布置的工作。
三、班主任工作考核
    (一)班主任工作考核定于每年的12月进行,由学院学工组负责收集数据,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作考核结论。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职务晋升的依据之一。担任班主任并考核合格是晋升高一级职称的必要条件之一。
    (二)班主任考核“合格”须完成以下数字指标:
    1.每学期出席班会2次及以上;
    2.思想政治教育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
    3.专业思想教育和学业辅导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
    4.班级管理建制齐全,班委和团支部运行顺畅;
    5.按照要求完成班级各项工作。
在此基础上,根据班主任实际工作开展的情况和学生的综合反映确定“优秀”等次。
    (三)校级优秀班主任评选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考核结果与班主任的年终考核、评优评奖、津贴发放、职称评定挂钩。班主任考核合格及以上,由学院按工作量给予工作津贴。第二次及以上担任班主任者工作津贴按照1.5倍计算。
    (五)班主任原则上应完整带满一届学生(即从大一到大四4年)。
四、其它
    此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班主任工作守则》作废。未尽事宜由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