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20119月修订)

 

为贯彻落实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提出的“厚基础、宽口径、重实践、后发有力”人才培养目标,根据《兰州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办法》,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在注重学生的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培养的基础上,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引导学生注重提升综合素质,实现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

二、组织实施

学院成立由学生工作组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和各班班长组成的学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综合测评工作。

各班成立综合测评小组,在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实施本班的综合测评工作。班级综合测评小组成员中,班主任、班长和团支部书记为当然人选,其它成员由民主选举产生。综合测评小组的人员数应达到7人,其中非学生干部成员不得少于3人。

三、工作程序

每年根据学校文件精神,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议,布置当年的综合测评工作。各班级根据学院的安排,选出综合测评小组成员,统一实施综合测评工作。

综合测评本着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班级测评小组根据同学实际情况做出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向所在班级公示。班级同学对综合测评有异议的可向测评小组反馈,测评小组认真对待处理。若对班级测评小组的处理不满意,可向学院综合测评小组反馈。

四、综合测评评分方法

综合测评满分为100分。其中,基本素质分数占总分的35%,业务课分数占65%

(一)业务课

1.业务课成绩占总分的65%,考查课成绩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分别按照9585756555分计。

2.业务课目前指全班的必修课、专业限选课。

计算方法是:

A=(∑课程成绩×学分)/(∑学分)*65%

3.不及格科目成绩补考及格后按60分计,补考不及格按不及格分数计算。

(二)基本素质分

1.基本素质分占总分的35%

2.基本素质分由班级综合测评小组依据日常记录为每个学生的基本素质逐项评分。学院综合测评小组最后可以对学生的基本素质分进行合理的调整,但均以不超过满分为限。

3.基本素质分类:

1)思想素质(总分25分)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讲文明,讲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待人有礼,举止得体,乐于助人。讲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财物,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能够正确认识自我,保持心理健康。

学生应积极参加党支部、团组织生活、班级活动、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和学校要求的政治理论学习活动,每缺席一次扣0.2分。

2)创新能力(总分20分)

能够理论联系实际,有较强的自学能力,综合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开拓创新能力。认真参加教学实践、实习活动,积极参与校内外各类科研活动和竞赛。

此项以18分为基础。参加结构模型设计大赛、CAD设计大赛者,加0.3分;创新创业行动计划获准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加0.5分,其他成员加0.2分;参加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者,加1.5分。此项上限为20

3集体意识(总分15分)

识大体,顾大局,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在集体活动中能够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自觉维护班级和宿舍团结。

要求参加的班会、团支部组织生活、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缺勤者每次扣0.2分;校运会期间不按规定值班的,每缺席一次扣0.5分。

4)法制纪律(总分10分)

自觉遵守宪法和国家的各项法律,严格遵守校纪校规。遵守课堂纪律、考试纪律、班级纪律、宿舍管理办法、考勤办法等。

被全院通报批评者,每次扣1分;受全院警告处分者,每次扣2分;受全院严重警告处分者,每次扣3分;

被学校通报批评者,每次扣3分;受学校各类行政处分者,每次扣3-5分,并取消其当年获奖资格;

考试作弊者,不分处分级别,本项一律0分。

5)学习态度(总分10分)

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积极主动,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刻苦钻研。

无故缺课者,每次扣0.1分;

考试作弊者,不分处分级别,本项一律0分。

6)实践和劳动(总分10分)

热爱劳动,能够按照要求参加社会实践和各类劳动,劳动课成绩合格。注意个人卫生和环境整洁。

校内外劳动无故缺勤者,分别扣1/次和2/次;因宿舍卫生受通报批评,校级扣0.3/人次,院级扣0.2/人次,党员、学生干部加倍扣分。

7)身体素质(总分10分)

认真参加体育锻炼和军训,坚持参加早操锻炼,身体健康,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

此项以7分为基础,3分为浮动分数。实际得分=7+(实际出勤数/应出勤数*3),出勤数以早操出勤签到表统计数据为准。

五、综合测评附加分细则

(一)附加分的相关原则

1.附加分属于奖励性质,旨在引导和鼓励学生提升综合素质,提高学生的综合竞争力。具体操作时,加分项目严格按照附加分的具体办法执行,出现的新情况由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附加分按照不同类别分为学术竞赛类、非学术竞赛类、文体活动及社会实践类、学生干部类、评优类五类;

3.附加分总分不得超过4分。其中学术类得分上限为2分,文体活动及社会实践类、非学术竞赛类得分上限为1分,学生干部类、评优类得分上限为1.5分。同一项内容选择最高分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二)附加分的具体办法

1.学术类

1)学术竞赛类

学术竞赛指的是力学、地质工程、土木工程三个学科的竞赛以及“挑战杯”竞赛。按照一、二、三等奖(或第一、二、三名)的顺序,加分情况为:国家级(1 0.80.7分)、省级(0.50.40.3分)、校级加(0.30.20.15分);三等奖或第三名以后以及单项奖加分情况为国家级0.3、省级0.2、校级0.1。团队获奖的根据获奖等级,团队成员加分由学院测评领导小组裁决后酌情加分。

2)文章发表

①学术论文。《SCI》《EI》加1分,国内核心期刊加0.6分,一般期刊加0.3分。依据作者排名顺序依次递减0.1分;②非学术类文章。国家级刊物报纸加0.3/篇;省、市级加0.2/篇;校级加0.1/篇。

3)证书

①理论与应用力学、地质工程、土木工程三个学科相关证书,不分等级,每项加0.4分;②国家计算机等级证书,不分等级,加0.2分;③大一通过英语四级加0.2分;在校期间通过国家英语六级加0.3分;大二不通过英语四级扣0.3分;大三不通过英语四级扣0.5分。④其他证书不加分。

4)选修课

跨学科选修课取得的学分超过6个学分之后,跨学科选修课考核合格加分,每个学分加0.05

(5)科研能力

申请“君政学者”并获准立项者加0.5分。

2.非学术类

非学术竞赛类指的是学术竞赛、文体竞赛之外的比赛,按照一、二、三等奖(或第一、二、三名)的顺序,加分情况为:国家级(0.70.60.5分)、省级(0.40.30.2分)、校级加(0.20.150.1分);三等奖或第三名以后以及单项奖加分情况为国家级0.3、省级0.2、校级0.1。由社团主办的比赛不加分。

3.文体活动及社会实践

1)文体类。按照一、二、三等奖(或第一、二、三名)的顺序,加分情况为:国家级(0.80.60.5分)、省级(0.50.40.3分)、校级加(0.30.20.15分)、院级前三名各加0.1分;第三名(三等奖)以后以及单项奖加分情况为国家级0.3、省级0.2、校级0.1、院级0.05分。运动会比赛项目成绩破国家纪录加1分,破省纪录加0.8分,破学校纪录加0.6分;国家级、省级、校级集体项目获奖分数,集体成员统一加相应的分数;院级集体项目不加分。

参加学校运动会及学院组队参加学校部门举办的各类文体活动者,根据参赛情况及考勤,表现优秀的参赛成员附加0.05/项,报名但无故不参加比赛的同学,在综合测评中扣除0.05/项。具体以学院学工组、学院团委当年的附加分通知为准。

2)社会实践。所在社会实践团队获优秀团队,团队成员每人附加的分数为国家级0.5分、省级0.3分、校级0.1分;获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国家级0.5分、省级0.3分、校级0.1分;撰写社会实践论文获优秀论文者,第一作者国家级0.4分、省级0.2分、校级0.1分,其他作者分别为0.20.10.05分。因同一社会实践获得上述奖项,可累计加分。

4.学生干部类

1)担任班干部或班级团干部加0-0.5分,班长、团支书的得分分为班级、支部打分和学工组、团委打分,各占50%;其他班干部加0-0.3分,由全班同学在互评时依据班长的得分同时得出;其他团支委加0-0.3分,由全支部团员依据团支书的得分评出;

2)在校学生会任常委,学院团委根据情况加0-0.6;校学生会任部长、副部长、校社团联合会任常委、校艺术团任团长,学院团委根据情况加0-0.4分;在校学生会任普通干事的,被评为优秀加0.1分,否则不加分。挂靠我院的社团负责人,学院团委根据情况加0-0.2分;

3)在院学生会任职的,常委、部长、普通干事,学院团委根据情况分别加0-0.60-0.40-0.1分;

4)担任副班主任者加0-0.3分,由所带班级打分和所带班级年级辅导员打分,各占50%

5)对担任多职的学生干部选择最高分作为基础分,每多兼一职加0.1分,兼职加分的最高限为0.2分;

6)学生干部任职时间由院学工组、院团委、校学生会、院学生会证明。

5.评优类

获得国家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三好学生者加0.8分;省级优秀学生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党员加0.5分;获校级优秀学生团干部、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副班主任加0.3分,校级优秀团员、军训优秀副排长加0.2分;获军训优秀学员、院级优秀学生团干部、优秀学生会干部、院级优秀团员、学生会先进个人加0.1分;获校级优秀党员加0.4分,院级优秀党员加0.3分;获校、院两级文明宿舍每次加0.1分。

()附加分的相关说明

1.如何确定获奖的级别

获奖级别通过获奖证书或奖状的印章来确认,级别最高的印章所代表的级别即是获奖级别。如没有获奖证书,以活动主办方的级别为准。

2.如何确定加分

所有加分必须有相应的证书或证明的原件,没有证书的提供相关文件。测评小组将原件收集,并辨认真伪,不能辨认的交由学工组辨认。主要辨认证书的日期、证书印章、证书所指的活动是否存在、获奖有无相关的正式文件。

六、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同时废止。凡此前有关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本细则解释权属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学生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