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招生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2023年土木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

  兰州大学土木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是在整合土木工程与地质工程两个学科点相关资源的基础上设立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科内部的交叉融合,吸引优秀生源,加强对博士研究生专业基础知识、科研能力及发展潜能的考核,强化导师在博士生招生选拔过程中的权利和责任感,依据学校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要求精神,借鉴2019-2022年土木工程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试点与实施经验,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报考兰州大学土木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的普通招考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

  二、申请程序

  (一)申请条件

  按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执行。

  (二)网上报名

  与全校博士考生报名时间一致,特殊情形需得到本学科招生考核小组组长与学校主管部门同意。

  1.时间:2022年12月1日-31日。

  2.对象:报考兰州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的所有考生(不含直接攻博)。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请考生认真阅读报名系统中的“兰州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须知”,并按照网站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考试信息并提交电子照片。

  ●请正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及各阶段已获学历(学位)证书编号等信息,以上信息必须与学信网保持一致,否则将不能通过教育部录取资格审查。

  ●电子照片将用作考试、录取通知书、入学后学籍管理、档案材料以及校园卡等用途,请认真准备。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照片,一般应为蓝(白)色底色的免冠头像数码近照,图像必须清晰,格式须为jpeg,大小控制在50k以内。相片尺寸为150(宽)×200(高)像素(pixel)。请考生在网上报名前,提前按上述要求准备电子照片。严禁通过软件合成、修复、修饰电子版照片。

  ●请按要求在网报系统中提交报名相关电子版材料,是考生准考资格审核、申请材料评价等环节的必要材料。

  1. 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根据网上报名系统要求进行报名(已获硕士学位和应届硕士毕业生按普通招考方式报考,硕博连读类考生按硕博连读方式报考),详细情况和有关要求按“兰州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兰州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须知”要求执行。
  2. 直接攻博考生按照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程序报名、复试及录取,于 2022 年 10 月完成;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考生报名流程按照学院公布的“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执行。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缴费且生成报名号)。网上报名过程中,考生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不得有误,因信息错误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试方式、报考院系、报考专业、报考博导、报考研究方向、报考类别等重要信息请务必核对无误后再确认提交。

  (三)报名考试费

  1.收费标准

  报名考试费包括初试和复试两部分。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收费标准,报考普通招考方式的已获硕士学位和应届硕士考生报名考试费为每生200元,报考普通招考方式的同等学力考生报名考试费为每生290元。硕博连读考生报名考试费为每生110元。

  2.缴纳方式

  (1)报名考试费均采取“网上缴费”方式进行缴纳。

  (2)网报时间截止前未成功交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信息无效。考生报名前请自审资格,网上缴费成功后,所缴纳的报名考试费不再退还。如确因报考院系、考试方式等信息填写错误需要再次报名的,考生须取消报名后再次报名缴费且生成新的报名号,历史报名信息将自动作废且已缴纳报名考试费不再退还。

  (四)申请材料提交

  所有报名材料在网上报名阶段均以电子版形式在报名系统中提交,同一类材料需按顺序合并为一个电子文档后上传。各类材料上传不全者,该次报名无效。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若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1.身份证明材料

  居民有效身份证:正、反面需扫描在同一文件内后上传,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

  获相应学历后姓名或身份证号发生变更的考生,须同时上传公安机关出具的有关变更证明或《户口簿》对应变更页的扫描件。

  2.考生学历(学籍)证明材料(考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提交)

  (1)已获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扫描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或硕博连读考生必须提交学士学位证书;

  (2)在学硕士研究生考生上传研究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持境外学历(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基本申请材料

  (1)《兰州大学2023年报考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列表》;

  (2)《专家推荐书》2份;

  原则上由熟悉考生基本情况的正高职及以上的科研人员作为推荐人,其中至少一份由与土木工程或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学科相关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研究人员推荐。

  专家推荐书主要应包括被推荐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激情、专业基础知识面与深度、科研能力、外语水平及考生是否具备所报考专业从事博士科研的潜能等。同时,还需提供推荐专家与考生是何关系的信息。专家推荐书格式可从学校研究生院的网站下载。推荐书由推荐专家本人独立填写,签名必须手写,其他内容手写、打印均可,签名后须注明推荐专家联系方式(不符合要求或非专家本人出具的推荐信视为无效,伪造专家推荐信或伪造专家签名者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报考资格)。

  (3)科研成果证明或获奖证书、已开展研究工作的详细介绍:公开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专著、专利等科研成果,以及各类科研获奖证书等材料。所有考生还需提交一份已开展研究工作的详细介绍(包括研究主题、采用的主要研究途径或方式、解决问题的创新程度、所取得结果的进展与意义)。

  (4)《兰州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仅限硕博连读考生上传);

  (5)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其他英语能力考试证书证明材料;

  (6)本科及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有效)或已修硕士课程成绩单(同等学力考生);

  (7)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包括硕士论文题目、指导教师、论文摘要和创新性总结)或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或摘要,在学硕士生(指硕博连读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可不提交;

  4.其他补充材料

  (1)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须提供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同意在职培养。

  (2)博士期间科研工作设想:考生结合自己的已有研究和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需要,独立撰写一份科研工作设想。主要内容包括:课题题目、研究背景、研究内容、主要存在的问题、拟解决的方案与研究途径、可能取得的结果及可行性分析等,必要时列出相关参考文献。(其独立撰写与所列内容各部分的合理性将作为面试的主要考核内容之一,可在报名现场确认时提交至学院办公室)

  (五)考生申请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对照上述各项申请条件进行基本条件审核,通过审查的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通过后,在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网站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申请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方可进入后续考核阶段。

  三、考核与录取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考生,需要参加由本学科组织的下列考核事项。

  (一)申请材料评价

  学院按要求成立申请材料评价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考核评价,综合评价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审核发现凡提交材料弄虚作假或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如论文作者姓名、顺序、第一作者、通讯作者等出现与发表的论文不一致、伪造推荐专家签名等),将取消其报考资格。考核评价合格(≥60分)的考生,可进入后续考核阶段。

  (二)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确认地点: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会议室(理工楼822)

  3.确认对象:所有通过资格审核且申请材料评价成绩合格的考生

  4.有效证件:

  (1) 居民身份证件原件。

  (2)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持研究生证原件)、境外学位证书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3) 提交申请材料中其他有关材料原件。

  5.笔试免试申请表及佐证材料(申请表需导师签字确认)

  ■以上证件和材料不全者,不予报名现场确认;审核发现凡提交材料与纸质版材料不全或有不真实者,直接取消其复试资格。

  (三)笔试考核(百分制,占最后综合考核成绩的30%)

  笔试考核分为土木工程基础与专业英语(含阅读和写作)两方面,由学科点统一安排和进行(注1)。如果考生作为主要作者(注3)已发表过(含已接受发表)土木工程专业类英文SCI期刊论文的,可以申请免考本部分(参见附件申请表格)。

  1. 土木工程基础:主要考核考生对所报考的土木工程专业方向基础知识深度与广度的掌握程度。不指定参考书,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占最后综合考核成绩15%。

以下考生可申请免此项考试。如果获批,则土木工程基础以满分记(注2);未获批准者以及其他考生均须参加此项考试。

  (1)来源于校内土木工程、地质工程学科的硕博连读考生或应届毕业生。

  (2)来源于校外“双一流”高校土木工程一级学科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

  (3)来源于校外有土木工程国家重点学科高校相应专业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

  (4)已发表国内核心期刊的土木工程类学术论文(含已接受发表的此类论文)主要作者(注3)。

  2.专业英语:主要考核与土木工程学科相关的专业英语翻译与科技论文的写作能力,形式为英译汉、汉译英两种方式。不指定参考教材,考试时间为1.5小时,满分100分,占最后综合考核成绩15%。

  已发表专业的英文期刊论文(含已接受发表的此类论文)的主要作者(注3),可申请免此项考试。如果获批,则专业英语以满分记(注2)。

  3.同等学力考生除需要参加本实施办法的所列其它各项考试外,还需要参加学院组织的政治科目考试,以及本学科组织的一门加试专业课考试(结构工程专业的考试科目为:结构动力学;其它专业的考试科目为:岩土力学。均不指定参考教材)。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最后考核成绩,有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注1:笔试试卷与阅卷基本原则:土木工程基础与专业英语的笔试考核出题范围限土木工程一级学科内;上述两笔试科目命题人由一级学科博士点负责人指定。后者就笔试命题提出原则性意见,然后由命题人独立出题并将试题密封后交学院办公室保存和印制;考试由学院统一组织实施,同一考场的监考人员至少为两人;笔试科目的阅卷由包括命题人在内的两名教授进行,评阅成绩由本学科博士招生考核小组组长(即一级学科博士点负责人)审查和确认;加试科目考试由报考的学科方向负责人命题和阅卷。

  注2:笔试免考基本原则:考生向学院提交笔试免考书面申请和相关佐证材料,报考导师审核后出具是否同意笔试免考的意见;在导师同意的基础上,本学科博士招生考核小组组长确认,并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同意其笔试免考;免考申请材料将在面试过程中进一步确认,如发现不实,将影响考生的笔试和面试考核成绩。另,凡发表论文均需提供原始论文或其复印件(仅网上挂出的还需提供网址);已接受发表论文除提交论文原稿打印件外,还需提交接收函原件(用后可退还考生)和复印件,或接受发表的电子邮件(需从电子邮件系统转发提交,并需提供其打印件)。

  注3:主要作者是指论文的主要贡献者,包括论文研究工作的主要完成人、主要写作或起草者(即前二位作者或通讯作者。其中列第二作者情形,第一作者须为其导师)。

  (四)面试考核(百分制,占最后综合考核成绩的70%)

  主要考核考生的土木工程基础知识与科研能力的真实性及表达能力,所有报考的考生均需参加这一环节的考核。面试考核小组由本土木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的博士生导师或教授组成,一般不少于5位。原则上,接收考生的导师必须参加该考生的面试。

  面试考核主要环节如下:

  1.面试时间: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在30-40分钟左右;

  2.考生汇报:每位考生采用PPT形式进行汇报,时间15分钟,内容包括:考生个人基本信息(含毕业学校、专业、发表论文等),已开展科研工作与取得的成果(含解决的主要问题及途径、主要进展及其本人的主要贡献等);博士期间的研究工作设想(结合提交的相应书面材料进行)。

  3.面试小组成员提问与考生回答问题。

  本项成绩满分为100分,将在参加面试的小组成员各自打分基础上平均后给出。

  ■笔试考核和面试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报名现场确认后,经与各招考导师协调确定,然后由学院研究生秘书通知面试小组成员和考生。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按学校要求进行。

  (六)录取

  在学校下达给本学科当年的博士生招生指标内,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查,按照总成绩顺次录取。拟录取名单报送学校审核,学校审核通过者予以公示。

  总成绩=笔试成绩×30%+复试面试成绩×70%(复试面试成绩=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80%+英语听力和口语成绩×20%)

  不予录取的情况说明:申请材料考核及业务考核(含笔试、面试等各环节)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申请材料弄虚作假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未经公示者不予录取。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人事关系、档案转入我校。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在录取前须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并按协议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七)体检

  体检于新生入学报到时统一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且复检结果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四、有关重要说明

  (一)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在报名前应事先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同意。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原则为录取类别,报名时须审慎确定报考类别(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学院录取结果公示后,录取类别不得修改。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入学,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招生专业目录中指导老师标“*”为合作招生导师,表示该导师与其他导师合作招生,其不独立招生。因博士生指导教师数量持续增长,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数有限,存在已列入招生专业目录的个别导师不能分配到招生指标的情况。

  (三)对在报考中违反有关规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学院将将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其招生各环节资格或学籍的处理。

  (四)我院博士招生考核全过程不再提供相关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考生可根据报考专业和考试科目自行选择相关参考书。

  (五)我校博士研究生实行以4年为基本学制的弹性学制,在校学习年限一般为3-4年,直博生学习年限一般为5-6年。延长学习期限不得超过3年。

  (六)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10000元/年。

  (七)我院招生在职博士研究生名额不超过总名额5%。除国家专项计划外,当年只有1个学术学位博士招生计划的导师,原则上应招收非在职博士生。定向在职博士研究生均不安排住宿,其他学生仅基本学制内安排住宿。研究生住宿所在校区以当年安排为准。

  五、招生纪律

  参加笔试命题的教师和接触试题的工作人员,均须严格执行试题的保密规定,在开考前不得向任何其他人员泄露笔试考卷的试题内容。

  整个考核过程严格遵守公平、公正的原则,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考核过程实行领导和监督,并主动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和研究生院的监督,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规定。除考试大纲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划定考试范围,本学科任何人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及考研辅导活动(包括社会上的考研辅导活动)。

  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有舞弊行为或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将由学校有关部门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或处分,直至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六、联系方法

  学院招生网址:https://gxy.lzu.edu.cn/

  联系电话:0931-8915356

  联 系 人:刘老师

  七、其他

  如有其它未尽事宜,将按照兰州大学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要求执行。本实施方案的解释权属于兰州大学土木工程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附件1笔试考核部分免试申请表(土木工程)

附件2兰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专家推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