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动态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关于组织进行2018级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的相关说明

  为了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质量,认真落实综合考试办法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综合考试的作用,根据学校关于研究生培养环节中的综合考试(考核)管理办法与要求,现就我院2018级博士研究生综合考试工作做如下安排:
  1.所有2018级博士研究生(包括提前攻博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和直接攻博研究生)均须参加综合考试,综合考试不合格者不能提出学位申请。
  2.原则上每一年级的博士研究生应参加所在年级安排在第三(或第四)学期的综合考试(考核);对确有特殊原因(如赴国外学习、休学)可提出推后一年进行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申请,随同下一级进行考核,而对于没有正当理由而推后参加综合考核并考核成绩合格的,在登记研究生课程成绩时一律按照低于80分登记(高于80分的最高按照79分计,低于79分的按照实际评价得分计)。
  3.博士研究生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所在院(系)提出参加综合考试的书面申请,并认真填写完成《兰州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登记表》。
  4.综合考试(考核)分组进行,力学考试委员会由力学一级博士学科点的博士生导师或教授组成,地质工程考试委员会由该学科点的博士生导师或教授。
  5.博士生综合考试采用PPT汇报形式进行,PPT汇报时间每人5分钟,提问时间3分钟。

地质工程、力学专业笔试面试时间地点

注:请参加学科综合考试的博士生当天提前半小时到场拷贝PPT。